学生往返票管理办法
2007年11月10日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含学历教育的民办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教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科研机构)、军事院校和中学小学在校就读,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高职业学校、科研机构、军事院校在校学生凭注明乘车区间、加盖学生公章、贴有火车票电子优惠卡(以下称优惠卡)的学生证,中小学生凭学生证及学校书面证明每年可购买四次家庭居住地到学校的往返火车硬座半价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简称学生票或学生往返票);动车组列车只售二等座车学生票,学生票为全价票的75%。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购买一次学生票。
第三条 学生票乘车时间限定为每年的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3月31日。
第四条 学生往返票按近径路发售,返程票票面注明“学返”字样。学生同时购买、返程票时由学生所在地车站对优惠卡次数进行两次核减;购买连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车段车票的车站在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第五条 学生往返票每年暑假和寒假集中办理两次,铁路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高等学校共同配合,于每年的5月20日及11月10日前完成客流调查工作。
第六条 学生往返票原则上由学校所在地车站组织各学校集中办理,剩余车票车站设专口发售。
1. 暑假
学生往返票集中办理时间为:6月25日至7月5日;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车站自行购买返程车票(返校)时间为:7月6日至7月30日。
集中办理期限(乘车日期):学生往程票为:7月1日至7月20日、学生返程票为:8月20日至9月10日。
2. 寒假
学生往返票集中办理时间原则为:放假前20至10天;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车站自行购买返程车票(返校)时间为:放假前9天至放假后5天。学生往返票办理时间和车站,由铁路部与教育部在每年10月学生运输工作协调会后公布。
第七条 办理学生往返票的车次,由铁路局在集中办理学生票前向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公布。学生在学校所在地购买返程票的乘车站原则上为列车的始发站。
第八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调各学校做好学生运输工作,通过错开学校放假时间、错开铁路客流高峰期,保证学生均衡运输。
第九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生基础信息资料库,并于每年11月前根据招生情况予以更新,向铁路局提供学生客流基础资料(格式见附件1),为铁路局预测学生客流流向、流量,合理安排运力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条 各学校指定具体部门负责学生票办理工作,与车站建立联系制度,集中提交学生往返乘车计划(格式见附件2、3),协助车站办理本校学生购票工作。
第十一条 办理学生票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附加费用。
第十二条 集中办理的学生票原则上不办理退票,特殊情况需退票时,由学校集中办理。
第十三条 客票代售点原则上不得办理学生返程票。
第十四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学生返程票操作规程,并予以公布。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铁道部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龙行天下
回答采纳率:25.9% 2008-11-18 16:56
其他答案
寒暑假,不过软坐是不打折的
乖乖
回答采纳率:18.3% 2008-11-17 21:25
寒暑假及国庆
闯入城市的狼
回答采纳率:24.7% 2008-11-17 21:25
放长假回家时,长途的才可以,打5折啊
love123
回答采纳率:8.8% 2008-11-17 21:25
五一 十一 寒暑假
爱的很小心
回答采纳率:22.0% 2008-11-17 21:27
是在你有 学生证的情况下才打折
?運転します
回答采纳率:18.2% 2008-11-17 21:27
寒暑假期间,得有学生证,一年只能买4次,铁道部很不要脸的
嗜血狂傲
回答采纳率:19.5% 2008-11-17 21:43
有两个阶段
1.6月1日~10月1日
2.12月1日~4月1日
云飞\mg若飞
回答采纳率:7.5% 2008-11-18 10:12
每年的6月1日~9月30日
还有12月1日~3月31日可以购买学生票
其余时间是不售的!
糖纸゛の
回答采纳率:46.1% 2008-11-18 16:15
要在固定(1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 居住地和学校之间的才行 而且1年只能用4次
购买学生票的规定
在普通大、专院校(含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有学历教育资格的民办大学),军事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就读,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研究生,家庭居住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时,凭附有加盖院校公章的减价优待证的学生证(小学生凭学校书面证明)每年可享受四次家庭至院校(实习地点)之间的半价硬座客票、加快票和空调票(以下简称学生票)。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毕业生凭学校书面证明可买一次学生票。
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按照上述规定同样办理。
发售学生票时应以近径路或换乘次数少的列车发售。
下列情况不能售学生票:
(1)学校所在地有学生父或母其中一方时; (2)学生因休学、复学、转学、退学时。(3)学生往返于学校与实习地点时。
发售学生票除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地在,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在直达列车或换车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回家或返校,全程旅行中需要乘坐其他交通工具时,在不绕道的原则上,经确认后可分段购买学生票。发售时,应在学生减价优待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上注明日期并加盖站名戳。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X年X月X日乘XX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就发售学生票作出8项补充规定。
1、(可享受学生票的)“正规院校”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统一考试录取入学、有教育部批准的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
2、学生票限定在寒假(1月1日—3月31日)、暑假(6月1日—9月30日)期间发售,其它时间不发售学生票。
3、学生票要严格按照限定的区间发售,不得变更发、到站,也不能分段购票。
4、应届毕业生购买学生票时,必须凭学校书面证明,不得凭派遣证购票。
5、对学生实习、举办夏令营或其它社会实践活动的,不得发售学生票。6、发售学生票必须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购票次数。
7、发现有涂改“减价优待证”或一人持两个以上学生证的,可以暂扣学生证并通过车站通知其学校,拒绝发售其学生票。
8、对学生证丢失后补发的学生证,补发证当年不予发售学生票。
+寶貝灬禛
回答采纳率:45.7% 2008-11-19 14:35